重庆不雅视频案今二审宣判 律师称肖烨未退赃款

2013年09月17日09:28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网重庆9月17日电 (记者 刘贤)肖烨、许社卿、严鹏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(即不雅视频案)今日上午10时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。中新网记者在宣判前采访了肖烨和许社卿的律师。

  2012年11月20日晚,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开始流传。63小时后,雷政富被免职并立案调查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,2008年至2009年期间,肖烨等人采取色情勾引、秘拍不雅视频等手段,涉嫌敲诈勒索两名当地官员,共计500万元人民币。其中一人即为雷政富,被勒索300万元;另一人也为重庆当地官员。这一“仙人跳”迷局网陷重庆21名党员干部,引起舆论广泛关注。

  2013年6月28日,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肖烨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,其中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许社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、谭琳玲、王建军分别被判处缓刑。一审宣判后,肖烨、许社卿、严鹏不服判决,提出上诉;另3名被告人赵红霞、谭琳玲、王建军未上诉。

  在二审庭审中,肖烨当庭认罪。但其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,同时表示愿意继续退出赃款,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  肖烨的辩护律师熊仁勤在二审宣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,肖烨在二审庭审中虽表示要退出赃款,但直到宣判前一日晚仍未向法院退赃。

  许社卿在二审庭审中认为一审量刑过重,请求二审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。许社卿的律师李春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二审庭审结束后,许社卿主观上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,但他看到肖烨、严鹏两人在二审庭审中的态度后也表示,如果法院判决自己有罪,也希望法院从轻处理,因为自己的行为在肖烨等人中是(罪行)最轻的。

(原标题:重庆“不雅视频”案今二审宣判 律师称肖烨未退赃款)

(编辑:SN0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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